丹徒 与区环保局开展规范执法专题座谈
  • 发布时间:2013-07-12 00:00
 

  为进一步增强环保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丹徒区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水平,7月5日上午,丹徒法院与区环保局,就新形势下如何规范执法进行座谈交流。

  会上,丹徒法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点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在新形势下应如何正确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作了具体解释。对当前环境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诸多极易引发职务犯罪的环节和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说明,并对一些环境污染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解读。

    此次座谈和交流加深了区法院与区环保部门的交流和业务探讨,对进一步提高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化解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矛盾纠纷、减少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案件数量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

  据悉,该院近年来始终坚持组织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注重加强与同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座谈交流,对维护和监督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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