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日前,丹徒法院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院干警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丹徒法院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开创全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扎实开展活动。成立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院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提出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支部、各部门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漠视、不淡化、不回避、不推诿,督促抓紧解决。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支部、部门和个人,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每一活动环节、每一内容步骤落到实处,力戒空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深入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反映本院和所属部门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扬取得的好经验、形成的好做法和涌现的好典型。在本院内外网站开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营造浓厚氛围。各支部、各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及时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工作。要求各部门工作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协调推进,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正常业务工作的关系,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成绩检验活动成效,确保实现活动的预期目标。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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