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2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后,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庭审在丹徒法院第三审判法庭正式开始。担任该案审判长的是丹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蕾。这是今年该院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加强和规范审判庭审工作的一个缩影。
由于该起离婚案件系原告第二次起诉,早在08年7月的诉讼中,双方就因在庭审中各执一词争得面红耳赤。后原、被告家人又因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闹得不可开交,婆媳为此还发生了殴打,致矛盾更加激化。今年初,丹徒法院再次受理此案后,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为将案件妥善处理好,使案件的审理起到较好示范引领作用,丹徒法院张蕾院长决定亲自担任该案审判长,并与民一庭孙庭长及具有丰富民事调解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该案。
为开好此次的观摩示范庭,庭前,合议庭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张蕾院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指导制定了订出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张蕾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在两名合议庭成员的配合下,整个庭审依法推进,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在依法查清全部案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休庭半小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张蕾院长辩法析理、“将心比心”,分别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有效化解了双方埋藏多年的积怨和对抗情绪。通过耐心的劝导与交流,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当场在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了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丹徒法院今天通过一把手院长参与庭审、带头办案,不仅在业务上为全院审判人员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也更加有助于增强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的监督。”庭后,该案合议庭成员、人民陪审员包海燕在接受意见反馈时声称。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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