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下乡开庭 践行司法为民
8月26日上午,丹徒法院刑庭联合公诉机关下乡开庭审理了一起卖淫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某于2014年1月14日、15日在其经营的丹徒区辛丰镇森林浴室内,三次容留卖淫女卖淫,并从中提成。
此次案件被起诉到丹徒法院,该院考虑到被告人郭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脑部被人打伤,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到院开庭,遂与公诉机关商洽,决定联合法官和检察官下乡,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此案顺利结案。
该院此举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不仅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为人民群众做实事办好事,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更践行了审判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扩大了法律宣传。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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