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便民诉讼解民忧 当事人送烟遭拒收
  • 发布时间:2015-03-25 00:00
 
   近日,当事人曹先生来到丹徒法院宝堰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从包里拿出几包香烟,请书记员转交给法官助理胥海波,被闻讯而来的胥法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家住上海的曹先生是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为离婚诉求被法院驳回,为了再次起诉,就趁着回老家办事来到宝堰法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的值班人员接待并告诉曹先生,重新起诉离婚无特殊情况要满6个月。曹先生很是着急:“我自己不太懂法律,已经来回跑了几趟,实在是没时间。你们帮帮忙,把案子先立了吧!”
胥海波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曹先生两地往返,路途遥远,当即做了谈话笔录,耐心向其法律释明:“你的案子再次起诉要到四月中旬才期满,否则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我们先把案子收下来,期满后再为你立案,或者到期后你把相关的诉讼材料邮寄到法庭。”曹先生对此十分满意,连忙开口:“好好好,这我就方便多了!太感谢你了,胥法官!”当即表示愿意将相关的材料放在宝堰法庭。
  
    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胥海波向当事人解释,便民诉讼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清正廉洁是每一名法院干警的工作作风,自己不会接受当事人的任何财物。最后,曹先生收回了香烟,再三表示感谢后离开。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