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显成效
  • 发布时间:2016-02-18 00:00

     

    2015年以来,丹徒法院以保障当事人诉权为目标,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改革伊始,该院积极开展立案登记制的动员、宣传、培训、监督等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推广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丹徒法院借助新媒体及传统媒体发布信息及公告,宣传立案登记的标准、范围、程序等诉讼知识,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倒逼法院严格依法立案。

    该院还出台《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在立案窗口实行院领导带班和庭长值班制度,指导解决实行立案登记改革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推行立案首办负责制,明确规定首接当事人的起诉、自诉、申请材料的部门为责任部门,坚持以“立案为原则、不立案为例外”的工作方法,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并将案件移送到相关业务庭。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期限,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立案。

    此外,丹徒法院还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大平台,加大立案服务工作。导诉台提供立案引导服务,并备有立案指南供当事人查询,切实方便群众办事。该院还强化立案审查窗口管理,严格上下班制度、制服着装、服务态度等各项工作,细化考核。自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丹徒法院共收到起诉材料3482件,其中符合立案条件的3443件,当场立案3443件,当场立案率达100%,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材料的36件,当场释明并退回起诉材料22件,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坚持起诉的案件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12件。其中通过网上办理预立案手续16件,提供12368服务热线及诉前网上咨询96次,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当事人诉权。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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