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无暇到庭 丹徒法官周末上门调解
  • 发布时间:2016-05-26 00:00
 
    法官的周末都去哪儿了?这个周末,丹徒法院民一庭法官邰利明及书记员唐韡就来到当事人所在小区,妥善化解了一起矛盾激化的纠纷。
 
    2013年5月,丹徒的温某将自家房屋租给李某,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15年11月26日。李某租房使用一段时间后,又背着温某将房子转租给冷某父子俩,做起了“二房东”。眼看房子已经到期,温某准备收回时,才发现房子里住的居然是自己完全不认识的人,强烈要求冷某父子立即搬离房屋,遭到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冲突,温先生一怒之下将冷某起诉至丹徒法院。
 
    民一庭邰利明法官组织双方两次开庭,双方情绪激烈,互不相让。被告认为其对房屋进行了装潢,坚持要求补偿;原告称其未租房给冷某,只怪冷某当初租房时不够谨慎,没有查看房产证,不同意补偿。双方各执一词,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庭后邰法官采用电话和微信等各种形式调解,经过不懈努力,形成了初步意见。原告同意补偿被告5000元的装潢损失金额。但双方均表示平日在外地跑业务,不能同时到场签署协议。经多次商定,邰法官毫不犹豫定在周六下午上门给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了款物交接。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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