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依法处置扰乱法庭秩序事件
近日,丹徒法院依法处置一起违反法庭规则事件,不符合公民代理的华某执意参加庭审,扰乱法庭秩序,承办法官当庭依法处置,让法警将其强行带出法庭,并予以罚款3000元。
“不可以!你不许出这个罚款决定!”这仿佛能把耳膜冲破的声音背后是华某失控的行为——使用蛮力把被告席电脑显示器的电源从接口处生硬扯出,并冲到书记员面前试图抢夺另一个显示器来重复这个疯狂的动作,幸好值庭法警将情绪失控的华某带出了审判庭。
这一幕不是电影里的一个片段,而是真实发生在丹徒法院民一庭曾纪雄法官的一次庭审中。被告李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原告祝某诉至丹徒区法院,法院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后,李某便委托邻居华某向法院递交了答辩状,并写好授权委托书拟委托华某为诉讼代理人。民一庭曾纪雄法官开庭前审查卷宗时,发现华某系上海人,现暂居住在丹徒某小区,无律师执业资格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也不符合公民代理,不具备代理诉讼的条件和资格。曾法官向被告电话口头解释并专门制作寄送了《公民代理须知》,详尽地告知了被告李某委托公民代理诉讼的注意事项。
开庭当天,被告李某与华某一同出现在被告席上,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情况时,主审法官告知华某不具备公民代理的条件,不能代理诉讼活动,要求两人解除诉讼代理关系,华某只能在旁听席上旁听庭审。但二人拒不服从法庭指挥,华某执意要参加庭审活动,并谩骂指责法官。曾法官当即对二人进行口头训诫,并释明如继续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报请院长批准后处以罚款;华某见法庭将对其进行处罚,更加气急败坏地高声喊叫,作出了各种失控的举动。
值庭法警维持庭审秩序,强行将华某带离审判庭,经法官教育,被告李某取消了华某诉讼代理人的资格。法庭为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对被告李某、华某二人实施罚款3000元。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丹徒法院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
下一篇:丹徒法院为聋哑人请来“翻译官” 提升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