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照执行:悉心调解促执行 14万元赔偿款终到位
  • 发布时间:2019-12-26 17:55

 

四年前,年满18岁的小飞骑电瓶车撞伤老人林某,但因小飞赔偿能力有限,老人一直未能拿到全部赔偿款。日前,在丹徒法院执行干警多番努力下,林老终于拿到了小飞父亲一次性履行的执行款14万元。

2015年5月20日晚,小飞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林老发生碰撞事故后逃离现场。经交警认定,小飞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当日,林老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林老将小飞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小飞赔偿林老损失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

因小飞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2016年12月,林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陈云岗承办该案后,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四查”,仅冻结到人民币一万余元。由于小飞当时刚刚成年、没有工作,确实没有能力履行这笔巨款,该案进入终本程序。

尽管案子到了终本阶段,但陈云岗并没有放弃执行,每次路过辛丰,他都要去小飞和其父亲各自家中做协调工作。“小飞小的时候你和他母亲就离婚,这么多年双方都不怎么关心孩子。现在靠他微薄的收入根本没有办法赔偿这笔钱,还被法院列入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小飞还小,这对他以后的生活很有影响,你作为父亲,应该想办法帮帮他。”

经过多次沟通,小飞父亲的态度终于有所动摇。前几日,小飞在父亲陪同下,林老也在家人陪同下一齐来到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小飞父亲一次性履行了执行款14万元。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文中人物已化名)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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