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高效执行获锦旗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丹徒法院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4月9日,当事人罗某将一面书写着“心系百姓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员周珩手中,表达对执行干警工作的肯定与感谢。
原告罗某与被告陆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子、女分别由陆某和罗某领带抚养。共同财产中的车辆一人分得一辆,被告陆某给付原告罗某25万元。逾期后,陆某仍未按照协议履行给付义务,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做思想工作。起初,陆某因与申请人矛盾较深,对于给付事项极其不愿。执行干警则积极对被执行人展开释法明理、动之以情,告知其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措施以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同时向其解释这笔款项急需用来购买学区房,对子女以后受教育情况有很大影响,快速履行义务非常必要。经执行干警几次耐心劝说,最终,被执行人陆某自动将剩余款项汇至被法院冻结的账户中,执行干警也及时将该笔款项交给了申请人,解决了罗某买房的燃眉之急。至此,该离婚纠纷案件在执行人员的努力下于两周内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