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网格员协同化解邻里“树”“房”纠纷
  • 发布时间:2021-04-3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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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房屋周围种植树木是常有之事,但也会因树木问题处理不好产生邻里纠纷。近日,丹徒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因“树”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夏某在世业镇建有一处房屋,房屋西侧是林老太家的自留地,上面种植了很多树木。夏某长期居住镇江,房屋处于空置状态。去年夏天,夏某回老家时发现,林老太自留地上的树木已长至十多米,部分紧邻自己房屋、院落,树冠、树枝还往房屋一侧倾斜,有的甚至即将刮蹭屋顶,危及房屋安全。且树枝茂密遮挡太阳,影响院内采光,树叶也皆落到自家院落,给正常生活造成不便。夏某遂将林老太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且林老太年事已高,并未简单通知开庭,而是及时与村组网格员联系,两次至现场勘查并做双方协调工作。林老太对夏某将其告至法院深感气愤,认为一点小事情没有必要,既然到法院了就由法院依法处理,不应该再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及网格员耐心做林老太思想工作,使其认识到法院是为人民群众处理矛盾纠纷的地方,并不是以前老百姓认知里的官场衙门。又从风俗、人情等方面动员夏某,提起他与林老太儿子系发小,关系一直不错,没必要因为一场官司伤了两家和气。最终,双方均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该纠纷,夏某也撤回了本次起诉。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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