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玩忽职守、受贿!数罪并罚——丹徒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 发布时间:2021-07-19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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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下午,丹徒法院依法对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财务科原科长、丹徒区卫生系统财务核算中心原主任朱方新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镇江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某贪污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朱方新利用所担任职务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汤某以虚开发票、虚增工程成本的方式,骗取公款人民币1440000元。2012年至2019年间,朱方新在担任丹徒区卫生系统财务核算中心负责人、主任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国家卫生部相关规定职责,疏于管理卫生系统财务核算中心账户资金,致使该核算中心原总出纳会计、主任赵某(已判刑)于2017年下半年以虚列支出形式掩盖资金的真实去向,所挪用的1262万元资金被赵某占为己有,造成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014年至2018年间,朱方新利用职务之便,在负责审计业务、工程招投标、拨付工程款和财政经费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6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012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朱方新犯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告人汤某犯贪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且被告人朱方新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遂决定执行被告人朱方新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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