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植群众司法需求 站好解纷“前哨岗”
  • 发布时间:2021-07-19 14:38

近年来,宝堰法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和审判管理的各项规定,以争创一流法庭为动力,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先后被授予“廉洁司法示范庭”、“省级优秀人民法庭”等称号,2019年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庭长李建华被评为2020年度省级优秀人民法庭庭长”。

法庭现有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3名、其他辅助人员2名,组成两个审判团队。近三年审结案件均在五百件左右,案件主要类型为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买卖、租赁、承包经营等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案件结收案比、结案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改判发回重审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等各项主要审判指标长期保持平稳、良好态势,在全市排名前列。2020年主要审判指标中仅有一项与全省平均数持平,其他指标均超全市、全省平均水平。

一、加强审判管理 增强质效意识

坚持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并重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审判质效意识,提升各项审判指标,争先创优。以审限管理为抓手,严格执行审限变更管理规定,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长期未结案件,杜绝超长期案件的发生,缩短案件审理天数。强化院庭长管理职责,定期排查未结案件数量、未结原因,审限变更事由,督促尽快结案。对长期未结案件、矛盾纠纷争议较大的案件,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及时形成意见建议,必要时报请审委会讨论。同时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向上级法院请教,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培养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质效意识,发挥辅助人员的作用,集思广益、齐心协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大调解力度 构建多元化解机制

面对基层、面对农村,面对人民群众的矛盾最好的方式是疏导,尤其是面对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纠纷时,调解是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宝堰法庭设有专门调解工作室,聘请热爱调解工作、具有调解经验的专业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并将专职调解员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编入调解团队,共同处理矛盾纠纷,提高诉前矛盾纠纷化解效果。对凡事到法庭或者法院立案庭立案诉讼的案件(除非需要诉讼保全),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先立诉前调案号,尽量要求当事人在立案时提供全面的信息,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然后由调解员先行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由法官助理、法官再行调解,尽最大能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即使不能调解成功也做好诉前鉴定、证据质证等前期工作,节约案件审理时间,为案件进入正式审理阶段打下基础。2020年宝堰法庭诉前调解收案220件,结案177件,调解成功78件。

三、服务乡村振兴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坚持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贴近百姓的优势,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宝堰法庭定期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的矛盾纠纷排查及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以“一镇一网格”的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从镇到村民小组的三级诉调对接工作网络和审务工作站,共同推进“无讼村居(社区)”建设。疫情期间,由分管院领导带领法庭干警融入“网格”,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开展对全区疫情期间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全面排查,提出对策建议,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此外,根据上级法院部署,结合法庭工作实际,针对辖区留守儿童较多,容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等现象,宝堰法庭不定期开展“天平护雏鹰”行动,积极与市、区、镇妇联加强联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js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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