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典”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庭“搬”进监狱 离婚纠纷得化解
  • 发布时间:2021-08-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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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了要钱吸毒把我牙齿打掉,还因为贩毒被法院判了七年,我们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小琴激动地说道。近日,丹徒法院辛丰法庭干警走进监狱,开庭审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

2005年小鹏与小琴相识、恋爱,并于同年8月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子。婚姻期间,小鹏长期吸毒,屡教不改,曾三次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小鹏吸毒、贩毒需要资金,向妻子索要不成,将其两颗牙齿打掉,耳环和孩子的金锁等财物也都被偷走、变卖。2016年12月,小鹏因贩卖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现小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为依法保障服刑人员诉讼权利,及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辛丰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与狱政科取得了联系,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监狱。之后,按照监狱管理的严格要求,干警们携带相关证件及3日内核算检测报告前往监狱开展巡回审判。

案件审理中,小鹏起初不愿离婚。于是,法官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释明《民法典》相关条文,引导双方从情感和责任角度,做出正确的选择。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确实愧对原告和家庭,同意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涉服刑人员的婚姻纠纷顺利化解。

(文中相关人物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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