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对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人案矛盾依然严峻的形势,丹徒法院不断强化改革举措,着力创新管理方式,有效激发队伍活力,审判效率指标逐年稳步提升,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2021年1-6月,该院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4.78%,列全市法院第一;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3.18天,列全市法院第二;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87.96%,列全市法院第三,审判效率指标整体处于全市法院前列。
快慢分道提升办案“加速度”
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全过程。大力推广运用诉前调解程序,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各类家事纠纷和相邻关系、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纠纷在诉前委派给派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在坚持依法惩处犯罪的同时着重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使受害人及时得到经济补偿。1-6月,全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案件822件,调撤率达52.49%。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立案环节繁简甄别、审判环节类案集中审理、执行环节简案速执,实现审执案件快慢分道、轻重分离,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在全院建立6个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对登记立案的民商事案件进行繁简甄别,适宜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处理的案件交由速裁团队办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积极落实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确保小额速裁商事案件1个月内审结,简单商事案件3个月内审结,疑难复杂商事案件原则上6个月内审结。商事案件一次开庭不能结案需要再次开庭的,两次开庭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个月。1-6月审结此类案件792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7.83天,与其他民商事案件相比,审理周期明显缩短。
强化速裁流程管理。该院着力加快速裁无纸化工作推进力度,研究制订简单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审的标准化流程指引,规范速裁案件的快审工作流程,推广适用要素式审判及要素式、令状式文书的适用,简化说理,进一步提高速裁案件的审判效率。与区保险机构联合建立交通事故纠纷处理协调机制,规定诉前鉴定程序,推动交通事故纠纷的快速、高效处理。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功能,实现数据共享、信息共通,确保纠纷处理更加方便规范高效。
借助外力减负增效。该院按照高效、安全原则,对审判辅助事务实行集约化办理,将导诉、立案登记、档案查询、电子集中送达等能够由社会第三方完成以及能够外包的服务性工作全部剥离出来,外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实行统一协调管理,集中调度办理,使法院工作人员的诉讼辅助性事务工作量较之前减少了一半,让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专注于案件审判工作,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科学管理提高结案“均衡度”
科学合理分配办案任务。根据案件数量变化规律、各类案件比例及法官人数、办案能力等诸多影响结案均衡的主客观因素的态势分析,科学制定每月结案计划并公布上墙,实行挂图作战,压实团队个体责任。每月召开院务会,分析研判审判质效运行态势,营造比学赶超的办案氛围,促进执法办案良性发展。建立动态调整分流案件制度,针对部门之间收案不均衡的情况,该院及时采取调整办案力量或者分流案件的方式予以解决,尽可能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健全审判流程监控体系。该院建立完善以季度为节点的主要指标监督、指导、管控机制,提高审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全院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强化审限提示与预警,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及时。严格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制度,严把审限变更审批关,对案件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以及暂停审限的情形进行严格把控,规定审限超过6个月的案件申请延长审限必须经院长批准。严密监控案件管理系统,不定期抽查案件审限,对超审限案件进行定期通报,逐案督办。同时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
精准开展积案清理工作。在强化常规管理的同时,该院下大力气抓好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根据清案目标任务,制订详细结案计划,每周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每月在院务会上逐案进行督查。针对重点案件,严格落实清理责任,对纳入清案活动的案件实行“四定”,即定督办领导、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源头把控,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均衡良性发展。1-6月,该院超长期未结案件数正向排名居全市法院第二。
教育整顿增加司法“精密度”
有的放矢整治顽疾。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该院党组经过讨论研究,将“办案拖拉问题”作为“自选问题”纳入整治内容,并详细制定整治方案。通过排查2019年以来的立案情况,未发现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制造立案难的问题。组织专项评查组,对 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和18个月以上已结案件进行逐案核查,对认定存在办案拖拉问题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引导干警牢固树立“迟来的正义非正义”的效率意识。
即知即改转化成果。该院坚持开门搞整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提升法院工作质量的“金点子”。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部分当事人反映的诉讼收、退费繁琐问题,及时改进工作,制定立案时适用小额和简易程序民商事案件减半收取诉讼费办法,优化退费流程,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在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抓紧补漏洞、立新规、建机制。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落实案件审理(执行)期限管理制度的意见》,根据教育整顿过程中排查发现的案件审限管理中的隐性问题和管理漏洞,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举措,确保案件审限管理规范有序。
诉源治理降低案件“饱和度”
扎实推进多元解纷。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助推法治丹徒建设。与丹徒区宜城街道共同出台《关于共建“宜网”调解品牌的工作意见》,建立调解共享互通机制,并将陆续联合创建三个调解工作室,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开展民商事纠纷诉前分流调解工作。今年以来,通过诉非对接中心委派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683件,调解成功613件,诉前调解案件分流率和调解成功率居全市法院前列。深入推进物业服务、家事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专门领域类型化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省法院评为“类型化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
积极开展“和谐共建”。加强与镇、村基层组织的互动沟通,法庭定期派员参加辖区各镇社会综合治理联席会议。辛丰、宝堰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签订“和谐共建”协议,协同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通过与基层组织点对点、面对面的进一步对接,实现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在社会治理职能方面的优势互补。
深化“法官进网格”工作。1-6月,全院法官进网格参与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处理490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1场次,指导调处矛盾纠纷178件,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辛丰法庭结合辖区矛盾纠纷特点和基层治理实际,着力打造“天平护航乡村治理‘1+4’行动”网格化工作品牌。宝堰法庭针对丹徒南乡地区外出打工人员较多的实际,注重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积极打造“天平护雏鹰”工作品牌,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妥善处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