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正红 ▏立足实际 凝聚合力 打造宝堰好“枫”光
  • 发布时间:2023-06-08 17:38

近来,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宝堰法庭立足主责主业,凝聚多方合力,深融基层治理,不断用“情、理、法”织密群众权益维护网,打造出了宝堰法庭好“枫”光。

一是审慎处理纠纷,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作为基层农村法庭,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官所面对的是法律知识淡薄甚至连自己名字都难以写全的基层群众,诉争标的也是几千甚至几百元的小额债务。但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行为必须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感受。不管案件大小,无论案情易难,宝堰法庭的法官们兢兢业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进行辩法析理,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服判息诉、胜败皆服”。今年以来,宝堰法庭办理的180余件案件,服判息诉率超过90%,调解撤诉率超过60%,不断实现着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3月,村民李某拿着一面印有“审理认真仔细、态度和蔼耐心”的锦旗来到法院,言辞恳切地诉说对宝堰法庭艾立奎法官的感激之情,“艾法官特别有耐心,查案也很仔细,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真的非常感谢他,我特别想跟领导好好夸夸艾法官!”

二是主动走访调研,打造“多元联动”解纷格局。针对辖区内的上党镇离城区距离较近、经济相对活跃、矛盾多发频发的实际状况。宝堰法庭主动与上党镇政法委员、司法助理员取得联系,积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邀请镇信访办、综治办、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以及辖区部分人大代表、村书记、调解员等出席,充分从各个层面、各个角度了解矛盾纠纷多发的原因,听取各方对化解纠纷于萌芽、案结事了于诉内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凝聚定分止争合力。同时,宝堰法庭还通过法治宣传、专题讲座、巡回审判等形式,让基层群众更加知法于心、守法于行,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融入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宝堰法庭主动靠前融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联动辖区镇政府及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对涉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进行把脉问诊,尤其是对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开通涉农土地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职能作用,引导矛盾纠纷依法有序化解。对于矛盾尖锐复杂深刻,确无调解可能的,引导当事人围绕诉求充分收集证据,快速进入审理程序,确保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答疑。同时将调解原则贯彻办案始终,在案件审理中既耐心释疑解惑,又尽力说服当事人在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基础上达成调解,追求多方共赢的最佳效果。如墅山村委会与某渔林农业公司之间的土地纠纷,经过多方协调,最终促成当事双方在立足土地现状、兼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终结了这起在村民、村委、土地经营方之间长达六年的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zjfy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