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丹阳法院围绕该市“四城建设”的工作大局,立足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谋划工作举措,依法服务和保障了该市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得到了丹阳市委的充分肯定。
依法服务“创新之城”建设。主动走访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先后为正在推进的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20余次,帮助完该市善城北分洪道整治项目的首起房屋征收行为,协助解决“练湖新城”征收工作中的拆迁许可证效力问题,参与论证“南门花园”规划方案调整,依法保障了大项目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依法服务“文化之城”建设。切实发挥司法裁判对文化建设的保障和引导作用,在合同、物权等民事纠纷审理过程中,加大对违背诚信行为制裁力度,保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在婚姻家庭、侵权以及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审理中,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大力加强法院自身文化建设,举办法院文化活动周,确立和践行“丹心为民、崇法明断、厚德秉廉、务实奋进”的法院精神,两年来先后有7名干警因参与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旅客、勇斗持刀歹徒等见义勇为行为受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
依法服务“生态之城”建设。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政处罚,依法审理好环境保护案件,维护环保部门在环境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等执法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共审查涉及化工企业、金属制品企业及个体经营浴室排废导致的水源污染、农田污染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件,促使10名被申请人自觉履行整改义务,对3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依法服务“和谐之城”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适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举办法制讲座,指导人民调解,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司法建议预防矛盾、规避风险、完善管理的职能作用,先后就劳动用工、合同交易、规范行政执法、规范代理行为等事项向企业、行业协会、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2份,促进社会管理完善。去年,该院一则司法建议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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