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试行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
近日,丹阳市法院、丹阳市检察院、丹阳市公安局、丹阳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实施规则(试行)》,探索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措施。
《规则》规定,对于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或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作不起诉处理的,可以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对于试行犯罪封存制度的卷宗,由实施封存的档案管理部门对相关案卷材料作封存处理,专柜保管,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出示、复制和摘抄。被封存的犯罪档案只保存在司法机关,犯罪记录被封存后,本人有权拒绝向任何部门和个人陈述的权利。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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