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三三三”模式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成效显著
  • 发布时间:2013-12-13 00:00

 

    丹阳法院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对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各种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风险、管理漏洞等,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为有关单位创新举措、完善管理、规范行为提供参考。近两年来,该院司法建议工作被上级法院领导多次批示与肯定,并有多篇司法建议在各级优秀司法建议评选中获奖,其中一篇成功入选“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一篇被评为“江苏省法院十大司法建议”。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三个到位”,确保司法建议工作有“源力”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破解司法难题的有效载体。在受理案件持续增长,社会纠纷不断涌现,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势下,该院党组迅速调整工作思路,提出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破解司法难题的有效载体,要求干警充分认识到司法建议是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举措,是承担社会责任、延伸服务空间的重要形式,克服把司法建议看作“课外作业”的老思想。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学习、讨论,广大干警及时调整司法观念,日益重视司法建议发送工作,逐步实现“要我发”到“我要发”的转变。

    二是规章制度到位,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为将司法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确定下来,专门出台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司法建议的适用范围和发放条件,规范司法建议的审核和备案程序,统一司法建议的格式、编号、送达和反馈意见处理流程,建立司法建议考核和激励机制,把司法建议的发放数量、被有关单位采纳反馈情况及被领导批示情况,纳入年底各庭室考核评价体系,对司法建议工作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考核分值、物质双重奖励,并在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是组织机构到位,建立健全司法建议工作长效机制。成立了司法建议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司法建议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庭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司法建议工作推进会不少于两次,对司法建议工作进行通报、督促。院党组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法院的整体工作部署,每年至少听取司法建议工作汇报一次,专题研究部署司法建议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室为司法建议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对司法建议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二、注重“三个培养”,确保司法建议工作有“智力”

    一是意识培养。一线办案干警对于在办案中发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案件必须向庭长汇报,每年不得少于5次,对于应当发现司法建议素材却未发现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以此培养干警敏锐发现深层次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逐步形成通过办案发现问题——结案后分析总结问题——沟通交流后撰写司法建议书的良好习惯。

    二是人才培养。在注重既有人才培养的基础上,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目前,该院取得法学(或法律)硕士学位人员达44人,占总人数的28.02%。近两年,该院招录的干警,96%以上为政法院校的具有法学学士或硕士学位的毕业生,理论功底扎实,学习能力强,为司法建议工作储备了丰厚的人才资源。

    三是技能培养。成立“法官论坛”,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与司法建议相关的论坛座谈会,为干警交流司法建议工作经验技能搭建平台。在法院内网上传优秀司法建议文书,供干警参照、学习。购买司法建议参考书籍,充实院办阅览室。邀请优秀司法建议制作者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培训活动,传授宝贵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切实提高法官队伍制作司法建议书的能力。

     三、强化“三个结合”,确保司法建议工作有“效力”

    一是保证数量与强调质量相结合,确保司法建议科学可行。实行办案数与司法建议数全面挂钩,各业务部门每年提出的司法建议数不得少于本部门受理案件数的五百分之一,年受理案件少于五百件的以五百件计算。各业务庭以召开庭务会的形式统筹安排司法建议制作工作。司法建议书严格按照有关格式要求,统一文头、字体、字号及结构,制作成严谨和规范的法律文书,发送之前由研究室统一编号,审核。对于重大的综合性司法建议,由司法建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制作。制作前开展专门调研,掌握和积累充分的原始数据材料,形成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该院被评为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的《关于规范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代理行为的司法建议》,在制定之前曾向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本院干警发放调查问卷300余份,形成10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

    二是个案建议与类案建议相结合,确保司法建议覆盖面广。既注重根据审理和执行个案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在规章制度、管理方式以及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从微观角度提出堵塞制度漏洞、改进工作方法、杜绝类似纠纷再次发生的司法建议;也注重以点带面,总结提炼,针对某一时期、某类案件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涉及全局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宏观角度提出系统解决问题的司法建议。打造“个案建议”、“类案建议”、“行业建议”、“综合建议”等多类型司法建议齐发格局。做到司法建议既“对症下药”又“未雨绸缪”,争取“360度”全面覆盖无“死角”。近两年该院共发放司法建议62件,其中个案建议37件,类案建议20件,行业建议2件,综合建议3件;向乡镇政府、社区、村委提出的有15件,政府工商、劳动、城建、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民政、水利、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的有21件,向银行、电信、保险、企业提出的有26件。

    三是事前沟通与事后跟踪相结合,确保司法建议落地有声。在拟发送司法建议前,先行与被建议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在做好对司法建议发送理由及依据的解释工作的同时,征求对方意见,以保证司法建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体现法院对被建议单位的尊重。司法建议发送后,通过电话、信函、座谈等方式与被建议单位保持有效联系,主动追踪求反馈。对于重点单位,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发送司法建议业务部门必须进行回访,了解司法建议发送的效果,了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交流经验,改进方法,完善相关办法,确保司法建议的实效。该院2012年在发送一篇针对某镇政府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中存在问题的司法建议前,行政庭先后与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电话沟通3次,上门当面交流2次,联合召开座谈会1次。该建议发出后,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就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派专人向该院行政庭进行咨询,提出详细的整改措施,并邀请行政庭法官就此类问题专门授课,确保在以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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