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
  • 发布时间:2014-01-08 00:00

 

    最高人民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召开后,按照镇江中院的部署动员,丹阳法院积极投入到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

    谢某等27人系丹阳市某公司职工,因该公司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等原因,谢某等27名职工向丹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调解,由该公司支付其工资,并约定如逾期不付,承担每人违约金1000元。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未按生效仲裁调解书履行。前不久,27名职工分别向丹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资及违约金共计17.7万元。但因被执行人停产,所欠债务较多,也无银行存款,机器设备又被外地法院查封,执行工作一时无法进行。时值年终岁末,为使职工们过一个祥和的春节,经执行人员多方努力,被执行人交纳了首期3万元。日前,该款已全部发还给27名职工。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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