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集中调处六起涉军案件
在丹阳市六创“双拥模范城”之际,丹阳法院及时集中调处六起涉军案件,依法维护了部队的合法权益。
2012年6月,武警镇江市消防支队将武警丹阳市消防大队的临街房屋出租给六名当事人经商,租赁期为1年。2013年4月,武警镇江市消防支队向六名当事人发出“不再续签合同”通知。租赁期满后,因出租房经营位置好,六名当事人拒不让房。武警镇江市消防支队诉至丹阳法院,要求六名当事人让房并支付拖欠的房租。
案件涉及部队与地方的的关系,特别是部队与群众的关系,影响较大。案件受理后,院领导亲自过问,指示妥善处理,切实维护部队的合法权益。该院涉军合议庭,多次亲临当事人经营场所,了解当事人的心态和要求,并召集双方进行商谈,结合具体情况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日前,该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协议,成功化解了这六起涉军纠纷。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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