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四项措施增强司法廉洁教育规范化实效化
  • 发布时间:2014-05-13 00:00

     近日,丹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增强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的规范化、实效化。

      一是严抓领导,强化逐级引导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在司法廉洁中以身作则、积极参与、模范带头的原则。通过逐级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司法廉洁的示范教育与引导宣传,有效杜绝了认识问题不到位、查找问题不深入、发现问题不追究、处理问题不严肃的形式主义。

     二是严抓教育,增强干警自律意识。加强学习与教育,使干警深刻认识加强司法廉洁是反腐倡廉的题中之义,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然要求,是保护和爱护干警的重要举措。

     三是严抓监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健全以纪检监察为核心的内部监督机制和面向社会的外部监督机制。将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对发现苗头的,及时整改,确保筑牢防腐拒变防线。

     四是健全制度,确保工作规范运行。同时要求各庭室紧扣自查自纠、检查评估、整改追责、建章立制,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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