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组织九个党支部“一把手”专项述职
4月30日下午,丹阳法院院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组织9名党支部书记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述职,院党组书记、院长卜士凡和政治处主任田光先参加了会议。
按照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一把手”专项述职工作。专项述职主要围绕“政治责任”落实情况、“规定动作”完成情况、“自选动作”创新情况、“苗头问题”处置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在述职会议上,第一党支部书记韦禄宝、第三党支部书记周强、第五党支部书记周维新、第七党支部书记耿振英、第九党支部书记吴国建围绕上述内容进行了大会述职,其他4个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书面述职。
党组书记、院长卜士凡在讲话中对9名党支部书记履行“一把手”职责、发挥“一把手”作用情况给予了肯定,并对他们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真正发挥起党组织“一把手”的作用,切实履行组织、牵头、安排、示范职能。二是要“一着不让”地抓好落实,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三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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