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三举措整治“六难三案”
  • 发布时间:2014-08-27 00:00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的通知精神,近日,丹阳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在开展的人大代表评议法院工作活动,出台了三项措施整治“六难三案”问题。

    坚持设定每周二院长接待日,由院长或副院长轮流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值班院长会同承办法官或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能够解答清楚的要解答清楚,不能解答清楚的,指明地点和人员认真落实。同时,继续实行案件回访,对已经审结和执结的案件,无论当事人来访与否,一律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电话回访,收集干警工作方法是否粗暴、作风是否官僚等系列情况,以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和完善立案窗口功能。建立咨询、立案、信访、监督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继续推进网络、手机报、信息服务、诉讼和办公指南平台建设,让当事人第一时间知道案件流程信息,加强诉讼指导及风险告知,指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严格执行超审限案件督查、扎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积极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及“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规范执行行为,整治消极执行。

    加快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增强司法透明度。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案件回避制度,杜绝内部人员不当过问干扰案件和违规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和工作秘密,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以解决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对反映出来的“六难三案”问题,一经查实,坚决严处。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