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媒体见面会
  • 发布时间:2014-09-01 00:00

 

    8月28日上午,丹阳法院召开了知识产权保护媒体见面会,来自江苏电视台、扬子晚报、金陵晚报、镇江电视台、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广播电台、丹阳电视台、丹阳日报等10家媒体的15名记者参加了见面会。

    见面会上,该院王锁平副院长首先向媒体通报了丹阳法院自去年7月份取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以来保护知识产权的做法,随后着重介绍了今年5月专门成立民事审判三庭加强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工作情况。

    见面会结束后,记者旁听了丹阳法院民三庭成立以来审理的首起保护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的庭审。该案被告人王海巍于2013年5月至10月期间,伙同他人加工生产标有“圣象”、“power dekor”、“安德森”、 “ ”  注册商标标识的地板,并化名“王梦”通过电话联系将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地板销售给烟台乔奇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88164元,该款已汇入被告人用于收取货款的银行卡内。丹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海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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