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四举措维护农民工权益
  • 发布时间:2015-02-10 00:00
 
        年关将至,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能及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过上安乐祥和的春节,丹阳法院四项措施扎实有效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
  
    一是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农民工工资案件。对农民工因工资被拖欠提起诉讼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均在当日办理立案手续。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农民工工资案,依法启动速裁程序,实行即收即审即结。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努力缩短审限,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是加强诉讼调解,力争使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丹阳法院综合利用判决和调解方式处理民工工资纠纷,使劳资双方达成谅解,用人单位自动兑现农民工工资。积极开展庭前调解,着力加强庭中调解,认真进行庭后调解。
    
    三是加强与各方联动,促使雇主自动履行协议。加强与工会、劳动仲裁、劳动行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建议,建立“失信黑名单”,曝光违规和不诚信的企业、个人,形成共同维权合力。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督导、指挥和快速反应作用,通过“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积极借助银行、国土、车管所等协助部门的资源优势,主动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集中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农民工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不强,很多短工都是和雇主口头商量,没有明确的约定。为此,该院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讲座等形式,宣讲农民工维权法律,进行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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