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两篇案例在全省法院第九届“金法槌”杯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奖
  • 发布时间:2015-06-15 00:00

     

    近日。从省法院苏高法(2015)138号文件获悉,丹阳法院刑庭张智慧撰写的《封小洪案发前退还部分贿款仍构成受贿罪案》荣获全省法院第九届“金法槌”杯三等奖,刑庭钱东升撰写的《徐明因感情纠纷伤害女方致其跳楼死亡构成故意伤害致死案》荣获全省法院第九届“金法槌”杯优秀奖。

    据悉,此届“金法槌”杯全省共有69篇案例获奖,其中镇江地区共有三篇案例获奖。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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