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受理首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陈木通过搜索引擎非法获取邮箱账号及密码后,利用购买的扫号软件非法获取微博账号及密码,将账号和密码出售给被告人王广等人。王广将购买的邮箱账号及密码提供给被告人蒋渊,由蒋渊利用扫号软件非法获取淘宝账号及密码后再提供给王广。王广再从上述淘宝账号及密码中再次利用扫号软件非法获取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后将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分别出售给被告人张天、张又天、刘城、吴常等人。
张天还从被告人闫玉处获取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并将支付宝账号及密码用于转卖获利。八被告人非法获取他人信息2000余组至2000余万组不等,其中部分被告人用于转卖获利4000余元至2.6万余元不等。
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八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提供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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