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法院组织破产企业财产、账簿交接
  • 发布时间:2018-07-11 00:00

    2018年6月初,丹阳法院立案受理了丹阳市赛达贸易有限公司和丹阳市新盛烟酒经营部两起执行转破产案件。为快速有效的推进两件“执转破”案件的审理,民三庭承办案件后,积极推进管理人选任和印章、财务账册、资产的交接。

    2018年7月4日,承办法官组织破产企业原负责人和破产管理人盘点和交接了财务账册、仓库存货,并要求管理人尽快审核破产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就是企业的代表,原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股东会等权力机关不再有权代表公司。丹阳市赛达贸易有限公司和丹阳市新盛烟酒经营部的全部资产应当由破产管理人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全面接管,相关经营性事务、破产法律事务,均应当由管理人做出决定。第三人不得再与原企业代表签订合同、发生业务关系,更不能单独接受清偿,接受以物抵债等。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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