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丹阳法院执行局为34名职工集中发放工资80余万元
  • 发布时间:2018-07-12 00:00

    “真没想到这个钱这么快就能拿回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从法官手中接过日盼夜盼的工资,职工们激动地说。

    7月10日,丹阳法院执行局将丹阳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丹阳市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拖欠职工的895004.19元工资款发放到34名职工手中。

 前期协调

    两家企业所在的导墅镇镇政府对该案件高度重视,6月初,分管领导以及镇劳动所专程来到丹阳法院,就钱款如何发放等问题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决定将两个公司所涉的三个案件一同执行,共涉34名职工,共计895004.19元。当天,导墅镇劳动所就将已收到的75.9万元案款转至丹阳法院账户。

当面调解

    6月25日,丹阳法院执行局虞韵法官团队前往导墅镇,促成6名职工代表与被执行人黄某的面对面沟通,执行法官将车辆扣押裁定书、房产查封裁定书以及纳入失信黑名单等已采取的措施告知黄某,并将黄某当天开到现场的车辆扣押。

    经过双方充分的交流沟通,黄某的表态得到了职工代表的谅解,同意给予黄某自动履行期,一周之内将尾款交至法院。

发放工资

    7月4日,黄某将尾款13.600419万元交至丹阳法院。

    7月10日下午,1个小时,34名职工工资全部发还到位。拿到工资的职工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说道:“这么热的天,拿到期盼已久的工资心里很舒服,就像有一阵阵凉风吹过一样!”

    此次发放的执行款均为现金,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虞法官说:“之前与单位财务和银行方面进行了沟通,如果采用每人一张支票的形式,双方的工作量都很大,也会让职工们多跑路,所以我们将案款全部打到一名职工代表名下,银行安排了3名员工提前将现金分信封装好。今天下午两点到银行完成手续拿到钱,等职工们三点到法院,我们第一时间就把工资给大家,省去了他们拿到支票后再去银行取款的奔波。”

    今后,丹阳法院将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打击拒执犯罪等专项行动,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及时实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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