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辑】网购商品图文不符怎么办?
案情回顾
疫情导致出门购物不便,家居丹阳的朱某便从线下购物转到网上购物,在多个网络购物平台对比、选择后,朱某自某电商平台订购了一套真皮沙发,价值8000余元,购物平台对该商品的介绍非常详细完整,并在醒目处向消费者提示假一赔三。货物送货上门后,朱某发现沙发质感一般,与真皮相差甚远,遂向平台投诉,由于沙发属于大件货物,退货引发的运费积极高昂,双方为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朱某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中查明,该沙发的卖家为广东的一个出口企业,其与该平台签订了网上销售代理合同,合同并未约定假一赔三的内容,平台网页上出现的假一赔三的内容系该销售平台单方向消费者出具的质保内容,此内容足以对消费者购买该商品产生充分的信任。法院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即沙发是否是真牛皮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系PU皮,即传统上的人造皮革,不属于真皮。该电商平台对该鉴定结论无异议,在多次协商后,平台支付了该沙发的来回运费及商品价值的三倍赔偿款。
法官说法
网络购物因双方对商品的质量、参数、颜色等均通过照片、视频等确定,受拍摄器材及灯光的限制,消费者买到的实物往往与图片上的展示物相差甚远,但对质量的保证是产品的底线,如果因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假冒品牌、伪劣产品等等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网络购物平台需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