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休息日不休息,为当事人开启探视“破冰之旅”
陈某与费某因感情不和,2017年经本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7岁的儿子随费某生活,陈某给付每月600元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各半负担。后因双方探视纠纷问题,陈某申请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马俊辉及时与费某联系,得知因双方再婚各自组成家庭的原因,儿子对父亲陈某的成见很大,坚决不同意探视。四年以来,陈某无论到学校还是家里均见不到儿子,无奈通过停止支付抚养费达到探视的目的,但适得其反。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情况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费某同意于周六带儿子到执行局由陈某进行探视。
周六上午,申请执行人陈某四年以来第一次见到年少青春的儿子喜不自禁,当即表示以后儿子抚养费主动按期履行,无需法院执行,自愿承担案件执行费500元。经法院执行,陈某终于成功见到儿子并获知了学习、生活近况,甚感欣慰,看到其子因生疏表现拘谨,认识到需借时日以消除双方隔阂。秉持“为民办实事”的执行理念,承办法官充分考虑案件中的特殊情况,安排休息日加班组织探视,为双方当事人开启了探视“破冰之旅”,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来源:丹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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