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吕城法庭敲响新法适用“第一槌” 以案释法守护乡村公平正义
  • 发布时间:2025-09-09 16:27

20255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施行,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成员权益保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该法,深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助力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820日,丹阳法院吕城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并邀请辖区人大代表,镇政府、村两委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等旁听观摩庭审。此案敲响吕城法庭在该法施行后的适用“第一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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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一起涉“外嫁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纠纷案件,原告出嫁后,户口未从原村民小组迁出。今年初,该村民小组作出决议,原告不再享有村民小组成员资格。原告不服,遂诉至法院。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原、被告双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环节。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以及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旁听人员全神贯注观摩庭审环节。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肃、井然有序。此案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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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吕城法庭与旁听人员开展座谈。赵文杰庭长结合本案,解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重点解读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收益分配机制等群众关切的内容,并就与会人员提出的“外嫁女”是否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问题进行细致解答。与会人大代表对本次庭审的庭前准备、庭审程序以及承办法官展现的专业素养给予充分肯定。各方代表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和“面对面”交流研讨,对审判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对新法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今后将自觉争做学法、懂法、用法的表率,并积极带动身边人共同提升法律意识。

此次活动是吕城法庭创新工作机制、延伸司法服务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吕城法庭将不断创新工作形式,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并组织干警主动深入田间地头,精准把握并回应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问题。注重将裁判规则中蕴含的法治理念提炼融入村规民约,让刚性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柔性约束力。通过多渠道普法、精准化送法,切实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增强村民法治意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来源:丹阳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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