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建立“涉水”行政执法机关协调工作平台
京口法院在与辖区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探讨、交流过程中发现,“涉水”行政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较为繁杂,一定程度上导致“涉水”行政执法机关行政事权、执法内容相互交织、相互冲突,对“涉水”行政管理目的的实现、执法的严肃性、政府形象及公信力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该院行政庭近日建立“涉水”行政执法机关协调工作平台,参与单位为辖区“涉水”行政机关,主要有对水资源进行管理的水力部门(区水利局)、对水上交通运输管理的部门(市海事局)、对水上治安进行管理的部门(市水上公安局)、对航运船闸管理的部门(市航道管理处)。
该平台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调研、走访辖区“涉水”行政机关,进一步了解掌握涉水行政执法中的职权交叉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研判;2、集合优势审判力量成立法律咨询委员会,以此为平台构建执法业务联络网络;3、根据“涉水”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采取“一案一反馈”的形式,开展业务交流咨询;4、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以业务研讨的方式,收集各“涉水”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中的疑难问题。
京口法院将通过该平台,协同“涉水”行政机关明晰执法职权,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涉水”行政管理体系,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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