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4-05-12 00:00
 

    今年以来,京口法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坚持求真务实,推进管理创新。

    院党组在此次活动的动员大会中,深入剖析活动意义,策划活动形式,确立了以领导班子成员与百名干警谈心交心、走进百家基层单位企业、走访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回访百名案件当事人的“四个一百”活动方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找准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司法公信。

    与干警的谈话内容包括了解干警的工作学习情况、思想动态、家庭或个人生活状况的相关要求、对法院的工作及对院领导的建议和意见等。活动自下而上进行,由各庭室处队的中层正副职领导与每一位干警谈话谈心,院党组成员就其分管的部门与中屋正副职干部谈话谈心,最后由院党组书记与院党组成员谈话谈心。对于每一次谈话的内容,都要形成笔录,做到形式上不走过场,内容上充实丰富,既体现法院领导对干警的关心和关爱,也为院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为辖区单位提供司法服务,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要求,也是法庭应有的职责所在。通过走访百家单位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的内部矛盾点,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更多的法律指导,提高法律意识,对企业的重大经济行为予以指导,降低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

    一直以来,京口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系都很密切,通过此次活动,法院将进一步倾听人大代表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敢于揭短亮丑,切实了解民生需求,积极为群众搞好服务,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的地方改起。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旁听庭审过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群众之眼展现法院之景,把工作做的更扎实更具体更有人情味。

    案件当事人往往最能反映出法院具体工作是否到位,所以,回访案件当事人是法院对自身工作的审视和扬长补短的重要手段。法院将各部门申报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本院及上级机关督办案件以及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反映有不规范、不廉洁行为的案件,涉政府、涉重点困难企业、涉群体性利益的案件,社会舆论及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和少年刑事犯罪等7类案件,列为回访对象。分别以走访、函访和电话访的形式,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办案的看法和意见,了解困难,释法解惑。对败诉方主动帮助查找原因,帮助引导他们做“败诉后的反思”,使相关人员受到教育和触动,认识到依法的重要性,帮助制订整改措施,谨防后患。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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