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灵活开展保全工作
  • 发布时间:2014-05-28 00:00
 

      今年3月份开始,京口法院对诉讼保全工作集中实施,原则上保全工作由执行局统一实施,但对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审理部门可根据情况自行实施。

    今年以来,债务人跑路现象明显增加,该院民一庭受理的债务纠纷案件急增,债权人来法院起诉时,都要求立即保全措施,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或者使自己的保全措施能够优先其他债权人。为此,民一庭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急当事人所急,为当事人着想。近日王某诉丁某、欧某民间借贷一案,原告起诉后,担心被告转移财产,民一庭立即裁定,并派员去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保全,保全人员刚办完查封手续,被告与案件外人也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于保全措施及时,被告第二天主动到法院要求调解,案件顺利得以解决。

    该院民一庭对诉讼保全案件做到快裁、快移、快执,对情况紧急的,当即按排人员自行实施保全措施,让当事人感受法院的良好工作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精神。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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