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上门为九旬老太提供法律服务
  • 发布时间:2015-08-06 00:00
 
 

    日前,京口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受理一起继承案件,原告系一位89岁老人,诉讼中未曾露面,委托他人代理诉讼。

    代理人称老人常住南京、行动不便,并出具老人所签授权委托书。承办法官阅卷后有所疑惑,与老人家属取得联系,家属称老人意识清醒,委托书上的签名系本人所签。但承办人认为仍应严谨对待,遂向庭长汇报并前往南京,与老人当面谈话。

    在谈话交流过程中,老人意识清醒,回答切题,对当事人能清楚辨认,但其系文盲,根本不会写字,说明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名并非老人本人所签。

    于是,承办法官在确认并向老人及家属解释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无效后,引导老人在授权委托书和放弃继承声明上亲笔画圈并加捺指印,真实还原老人意愿也省去了老人的奔波辛苦。

    此类事件在本庭审理的继承纠纷案件已多次发生,反映出承办人及书记员对诉讼材料及证据严格把关、全面审查的重要性。本庭已向全庭干警通报此次案件,要求大家在今后工作中保持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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