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快速保全及时维权 执行局获当事人点赞
  • 发布时间:2016-02-26 00:00
 
   
    被告郭某与王某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借款,两被告在还款日期届满后,被告不但不依约还款,同时有转移资产现象。2016年2月25日,原告得知被告车辆的下落,立即向京口法院申请保全,申请法院扣押该车辆。
   
    执行局在当天上午接到保全申请后,为防止车辆转移,立即组织三名干警赶赴扬中被告住所地,将停放在被告车库中的车辆成功扣押至法院。

    此案从立案到扣押成功,仅历时三个多小时,有效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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