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 家事审判庭拟定《反家庭暴力法》的系列配套实践措施
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施行。京口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庭积极应对,未雨绸缪,提前组织全庭人员多次有针对性的认真学习并逐项进行研判。
经学习,大家一直认为:《反家庭暴力法》是制暴利剑,除了当事人应学会积极运用这一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外;对司法机关而言,更重要的是,应摒弃“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旧思维,认真领会法律规定,做到严格有序司法。因此,必须制定有效可行的,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实践的具体配套措施。
现家事庭已拟定了以下实施意见,统一了适用人身保护令的裁定文书格式,并在今后的实践运用中注意完善和积累,让法律更多的惠及需要保护的人,从小措施上实践体现依法治国的大政策。该庭的具体措施包括: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格式和所需证据材料;人身保护令的当事人须知;反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指引;关于适用人身保护令的暂行规定等。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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