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过后,京口法院执行局在市中院、拥军办等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妥善执结一起近五年的涉军执行积案。
2011年3月,京口法院受理了驻镇某部与朱某房屋租赁纠纷一案,2011年9月判决朱某应迁让出租赁该部队的场地,2012年4月,该部向本院申请执行。
由于涉案房屋及场地由朱某父母占用多年,朱某及其父母一直以已花费巨款在租赁地上建房及最里面一间车库为其从他人处所购为由拒不迁让。因朱某父母二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朱母又系烈属,强制执行缺少过渡腾仓房屋,还可能会带来人身安全隐患,案件未能及时执结。
在该案执行期间,部队对军产无法及时收回向多部门发函要求督促执行,而朱某及其父母则以其烈士子女身份多处信访。该案引起了市中院、市拥军办等领导的高度关注,京口法院虽也一度加大了执行力度,但进展不大。
2016年4月,京口法院对该案再次恢复执行。执行局经过对执行方案进行反复研讨后,认为对于此类敏感案件,既要有强力推进的勇气,又要有使当事人折服的智慧,原则上应当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采取“软”与“硬”相结合的方法,努力使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局领导及承办人不光多次约谈朱某及其父母,还适时与他们的其他亲友作了沟通。首先对其亲人为国捐躯表示了敬意,希望其家庭能继续从大局出发,以国防利益为重,从情感上与朱某一家人拉近距离,消除其与法院的对立情绪;其次向朱某一家人释明法律,严肃指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产生的严重后果,并帮助其分析部队清房的必要性和政策的导向,打消了其欲长期占据该房的侥幸心理;最后对朱母等的实际困难表示了同情,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通过一系列推心置腹地交流,朱某一家人态度出现改变,有了一定协调基础。据此,执行局一方面做好需强制执行的准备,另一方面继续推进和解执行方案。在市拥军办、市中院涉军合议庭等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执行局与部队多级领导沟通,取得了部队首长的理解和支持。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促成双方和解。2017年元月4日,在执行人员现场监督下,顺利完成了涉案房屋及场地的交接。自此,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该起涉军积案的执结,既配合了部队清房任务的开展,又维护了军民关系的和谐稳定。百尺竿头,砥砺前行,京口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司法拥军工作,依法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推动军地融合发展,增强军民团结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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