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执行局克服阻力成功化解十余年积案
近日,京口法院执行局克服重重困难,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十四年的积案。
原告盛某与被告刘某于2003年经该院调解达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本市腰刀巷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给付房屋折价款76000元。后原告未履行,被告于2003年向京口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查明原告仅有位于本市烈士路的一处小户型房产,鉴于当时各种情况,该院当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刘某向该院申领债权凭证。
近日,被执行人因办理相关房产事宜,发现上述房产依然被京口法院查封,盛某遂来到该院找到原承办人表示愿拿出房屋折价款76000元解决此案。承办人夏波积极联系,然而时间已过十四年之入,申请执行人刘某住处已拆迁,所留手机及固定电话亦早已变更,仅从当时登记资料已无从联系上申请执行人。
承办人没有放弃,一方面让被执行人查找申请执行人线索,一方面不断拨打申请执行人所留两个固定电话,终于联系上女方现住在香江花城的80多岁母亲,并请其代为转达。联系上双方当事人后,承办人积极促成调解,结合当事人的处境,对双方都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该院法官的思想工作以及亲情疏导之下,刘某表示考虑到盛某的目前实际情况,当庭表示愿意放弃76000元的债权,圆满解决了尘封十四年的陈年终本积案。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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