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执行110,全天候“蹲守”老赖
7月23日星期天,晚上8:30左右,京口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沈某与被执行人胡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的电话,其称被执行人正在市区丁卯某足道做足疗,并要求法院要尽快出警,拘传被执行人。值班人员立即通过指挥中心,通知该案的执行法官和书记员,执行法官、书记员及法警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被执行人胡某带回了法院。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如下:胡某挂靠在某建筑公司名下与第三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今年的九月及十一月第三方将会根据工程进度将两笔工程款支付到被执行人挂靠的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将配合法院将胡某应得的工程款直接打到法院用于偿还本案的债务。执行法官联系了该建筑公司副总陈某,陈某到场后,向法院确认上述情况属实并愿意配合承办法官现场与各方核实确认了上述事实并依法做了执行笔录予以固定上述事实,并向被执行挂靠的建筑公司现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至此本案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
京口法院执行110配置专人值班,最大限度确保执行时机和突发事件出现时能得到快速有效的响应,为解决执行难,打击规避执行的“老赖”提供全天候二十四小时的制度保障。
京口法院执行举报电话:0511-85033783,
24小时值班手机:15306108856
欢迎大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线索!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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