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荣获“镇江市文明单位”,今天正式授牌
近期,京口法院荣获“镇江市文明单位”,5月19日下午,授牌仪式在京口法院举行。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孙国林、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包迎辉、京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宏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喻石及相关党组成员出席仪式。包迎辉副部长主持仪式。
许宏亮院长作汇报发言,汇报我院近年来工作和下一步打算。他表示,近年来,京口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司法服务效能、干警作风水平不断提升。2019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5—2017年度镇江市文明单位”称号,2020年度获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佳单位,连续多年获评“区级机关目标绩效考核优胜单位”,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
孙国林部长听完汇报后,对京口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表示肯定,对京口法院获评镇江市文明单位表示祝贺。孙部长表示,京口法院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放在首位,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在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成绩是动力也是压力,希望京口法院珍惜荣誉,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发挥出司法机关的角色作用,带领社会公众从观念层面的转变转向行为层面的落实,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向更高层次迈进。
孙国林部长向许宏亮院长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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