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 集中审理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件
为了保证新刑诉法的顺利实施,近日,句容法院与该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具体落实该文件精神,探索简易程序集中审理的新方法,句容法院刑庭经与公诉机关沟通,以批量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为试点,于8月10日上午,集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尚某等四名被告人交通肇事、被告人许某等二名被告人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法庭经过集中举证、质证、确认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不等的处罚。
为了配合此次庭审活动的开展,提升庭审效果,句容法院与该市公安交警大队协商,组织数十名驾乘人员旁听了庭审过程。通过此类案件的集中审理,既积极探索了新刑法实施后刑事案件庭审方式的改革,整合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有力打击了此类犯罪活动,同时也通过各类具体鲜活的案例,向全社会宣传了交通安全法规,提醒人们提高遵守交通安全秩序,关爱生命的意识。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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