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制定出台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 发布时间:2016-11-10 00:00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制止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奢侈浪费,句容法院制定《干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告的规定》文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该规定要求该院所有工作人员,在操办婚庆事宜实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备案制度。操办婚庆事宜应提前10日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如果操办人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应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并作出婚礼活动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公车私用,不邀请服务和管理对象参加,不借机敛财,不违规收受礼金的书面廉政承诺;婚丧喜庆事宜结束后15日内应报告操办情况,并如实填写报告表,并且事先事后两份报告必须报监察室备案。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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