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荣获“镇江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镇江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2年度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表彰,开发区法院被评为“镇江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刑庭庭长吴强被评为“镇江市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
近年来,该院立足于审判实际,全面建立和完善对拟运用非监禁刑对象的审前调查制度,积极协调配合做好非监禁刑向社区矫正的执行衔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及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充分好评。
该院创新教育模式,利用法院法制宣传窗口——镜园法文化中心,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全年共开展了8次集中教育和心理辅导活动。强化管理方式,定期派专人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其现实生活、学习和改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协调社区矫正管理部门,及时督促和整改。采取柔性感化措施,加大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与调查,对个别服刑人员表现出的不良倾向和苗头予以疏导和安抚,对相关服刑人员的实际困难予以协调帮助解决,积极联系志愿者及社会各界力量,使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社会的关心、温暖,促使他们安心改造,早日回报社会。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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