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在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中获得优秀等次
  • 发布时间:2013-01-25 00:00

    近日,从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新区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开发区法院在2012年度新区组织的辖区内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评议有关部门工作中,获得优秀等次。

    此次评议,通过发动、召开会议、邀请服务对象座谈、发放调查表、走访选民、听取部门工作汇报等形式,代表们普遍认为开发区法院2012年工作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争创满意部门、争当满意干警”和“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职能作用。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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