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先行发放破产职工社保费
  • 发布时间:2013-01-28 00:00

 

    为让破产企业职工喜过春节,开发区法院想方设法,多方协调筹措资金,兑现职工权益。近日,集中发放了上百名破产职工的30余万社保费。

    镇江中电数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于2011年相继被法院宣告破产,但职工遗留的欠缴社保费用问题一直迟迟未得以解决。眼看春节将近,开发区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务必在春节前将社保费发放到位。由此,该案分管院长及承办人多次与相关部门及破产管理人协调,最终争取到在破产资产中将工人们的社保费用先行发放。2013年1月24日,举行社保费专款集中发放活动,共向114名破产企业职工发放社保费用324700余元。领到拖欠已久社保费用的工人脸上终于露出久违的笑容,纷纷向法院法官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工资、社会保险费关乎职工生存的基本权利,一定要确保工资、社会保险费受偿,不让破产的阴影影响职工过年的心情。”该院分管副院长袁泉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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