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三注重”提高车辆效率促审判
2010年至2012年,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结案逐年递增,分别是4373件、5371件和5902件。该院通过“三注重”,提高车辆效率促审判,在车辆没有增加的情况下,车辆使用效率提高,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注重科技运用,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抓制度学习和制度落实,先后制定并修改《车辆使用和驾驶人员考核办法》,7辆公务车辆实行统一调度,使用网络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不再实行人工监督。通过计算机将车辆运行轨迹调出,与派车单、行车记录进行比对,有效地降低运行成本,切实避免公车私用,降低管理成本。制定合理制度,规范和保障车改后的私车公用,提高使用效率。
二是注重工作考核,重点规范驾驶行为。每月对驾驶员出勤率、行车路程、安全驾车情况、遵章守纪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通报制度,车辆管理员通过抽查车辆GPS监控,了解被管理车辆的详细信息,及时监控车辆的运行状况,适时掌握车辆的运行位置,实时了解驾驶员的工作情况,提升车辆的使用效率。注重车辆节能管理,每年对驾驶员的百公里油耗进行考核。
三是注重统筹安排,重点提高保障能力。车辆管理人员注重分析管理成效,查找工作不足,完善车辆调度管理、车辆维护和加油管理、定点投保、安全检查和违规处理,实时掌握全部车辆的运行路线、速度、位置等信息,确保车辆管理规范、运行安全,始终处于随时待命状态。倡导特殊情况下的私车公用,提高执行执法公务车辆的保障能力。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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