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在全省率先试行书记员职级评定制
近日,开发区法院在全省率先试行书记员职级评定工作,扎实推进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
严格制度规定。经新区组织人事部同意,研究出台《聘用合同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聘用合同制书记员职级评定和薪酬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制人员职级初评方案》,按照统一管理、条线使用的办法,由办公室负责对书记员合同订立、考核组织、职级明确、解除合同和辞退等管理工作。
严格定级分等。书记员日常工作表现由主管法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考核;审判质效、笔录制作和卷宗装订等业务技能,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廉洁司法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核。经综合考核评定,将书记员职务等级分为三级九等,依次为初级、中级、高级,每级分为三个等次,根据级别等次拉开薪资档次。
严格上下浮动。书记员职级晋升,将结合工作作风、工作质效、遵章守纪和服务年限等,经考核逐级晋升。明确规定,符合晋级条件的书记员,需通过等级晋升考试,对表现突出者,报经新区组织人事部批准可越级晋升;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逐级降低等级,降至最低等级仍不合格者,不再降等,直接予以辞退。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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